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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浙江省信息产业电子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2008-09-03 14:06   作者:

浙江省信息产业厅

浙江省财政厅  文件

 

浙信综〔2008100

 

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浙江省信息产业电子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市(含义乌市)、县(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财政局(宁波不发):

 

    为推进我省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加快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根据《浙江省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浙财企字〔200583号)、《2008年浙江省信息产业专项资金项目指南》(浙信综〔200870号)要求,现将2008年浙江省信息产业电子财政专项资金的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和要求

(一)申报的项目应符合《2008年浙江省信息产业专项资金项目指南》(浙信综〔200870号,附件1),其中软件与信息服务类项目另行组织。重点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和产业关联度大、附加值高的项目。

(二)申报项目应已在实施,且能在2年内完成并产生效益;

(三)今年已经列入省有关财政资金扶助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本专项。一个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历年已得到省信息产业电子财政专项资金扶持的单位,在已有项目完成前,不得申报今年专项。亏损企业和实际的直接投资额过小的项目,一般不予安排。

 

二、申报程序与时间

(一)各市主管部门通知企业如实填写相关申报材料。

(二)企业按财政隶属关系进行申报,县(市)属企业经县(市)级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送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和市财政局;省属企业直接向省信息产业厅和省财政厅申报;市属企业直接向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和市财政局申报。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和市财政局对上报项目进行审核汇总,并联合行文上报省信息产业厅和省财政厅。各市须上报文件和项目汇总表各4份,汇总表电子文档1个。

(三)2008年浙江省信息产业电子财政专项采取项目承担企业自愿申报,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和财政局联合择优推荐,省信息产业厅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

 

2008年项目上报截止时间为2008年630日。

 

三、项目申报材料

为推行政务公开,加强行政监察,本次项目申报采取纸质文档和网上申报同步进行。企业在完成项目申报材料的撰写后,登录到浙江省信息产业厅网上办事系统(http://www.zjdii.gov.cn/wangshangbanshi.jsp),点击“信息产业电子财政专项”完成网上申报。

 

企业纸质申报材料须提供以下内容(按照A4纸张制作,按顺序装订):

1.2008年浙江省信息产业电子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申请表(格式见附件2);

2.2008年浙江省信息产业电子财政专项资金申请报告(格式见附件3);

3.有资质的中介机构(会计事务所、审计事务所)对申报项目出具企业实际投入的研发费、设备购置费、技术转让费、购买专利费和软件费等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必须附上项目投资的详细明细表;

4.投资产业化项目需市、县(市)以上有关部门的备案(批复),技术创新类项目需提供省级以上科技计划立项批复。项目备案(批复)的有效时间为200711至本通知发文日止;

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上一年度的纳税证明等相关材料;

6.项目相关的知识产权证明、获奖证书、特殊行业许可证等

上述材料纸质文档一式4份,含有申报表和申请书的电子文档1份。其中,报省信息产业厅纸质文档3份、电子文档1份,报省财政厅纸质文档1份。

 

四、注意事项

1.因项目申报要求企业提供中介机构的审计报告,未入选项目将带来一定的审计费用损失。

2.省信息产业电子财政专项网上申报今年首次开通,请各单位进入申报页面后(http://wsbs.zjdii.gov.cn/),务必下载“操作手册”仔细阅读后再进行操作。

3.通知和相关表格可在www.zjdii.gov.cn网站“通知”栏目下载。

 

 

五、联系方式

省信息产业厅

地址:杭州武林广场科协大楼14楼,

邮编:310003

综合规划处:沈忠平,电话:0571-85106581Emailszp@zjdii.gov.cn;科技处:张向阳,电话:0571-85171797Emailzxy@zjdii.gov.cn

 

省财政厅企业处:

  , 电话:057187058472

 

 

附件:

1. 2008年浙江省信息产业专项资金项目指南

2. 2008年浙江省信息产业电子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申请表

3. 2008年浙江省信息产业电子财政专项资金申请报告

 

 

 

浙江省信息产业厅                     浙江省财政厅

 

 

 

 

OO八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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