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经信技术〔2012〕358号
各区、县(市)经信局(发改经济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
为鼓励企业技术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根据《关于印发杭州市优秀新产品新技术奖评选办法的通知》(杭经信联技术〔2011〕78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12年杭州市优秀新产品、新技术奖的评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加评选的新产品、新技术奖是由本市企事业单位自主开发或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共同开发并在杭州组织生产的,且自2009年以来已通过市级以上政府部门鉴定(验收、评审)的新产品、新技术项目。评选对象原则上是市政府确定的十大重点产业企业。核心技术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优先考虑。
二、申请单位除按《杭州市优秀新产品新技术奖评选办法》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外(该文件可通过杭州市工业经济信息网www.hzjingwei.gov.cn搜索得到),还需要提供2011年度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月报(B204-1表)。
三、原则上每个单位允许上报的新产品、新技术项目不超过1项。项目主要完成人员姓名需按鉴定(验收、评审)证书顺序排列,最多不超过9人。
四、企业上报的数据要求真实、可靠,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在申请时可暂不提供,经初评后的新产品新技术项目需要按格式补充专项审计报告(具体审计格式另行通知),对于审计结果与申请情况有较大差异的,将取消其评奖资格。
请各主管部门于9月7日前以文件的形式将上报项目名单及纸质材料1份(附全套资料电子文档,包括扫描件)至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技术进步与装备处,同时将汇总表电子文档一并报送(格式另发)。联系人:方翔,联系电话:85252122。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2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