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经信技术〔2012〕490号
各有关市、县(市)经信委(经信局、经商局)、财政局,省属企业:
根据《浙江省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认定办法》(浙经信技术〔2010〕520号)和《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浙江省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的通知》(浙经信技术〔2012〕388号)要求,经企业申报、各推荐单位初审,省经信委委托中介评审机构组织专家对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进行了评审。经审定并向社会公示后,确定“2012年浙江省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47项,其中:国内首台(套)产品3项、省内首台(套)产品44项,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二○一二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