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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评估工作的通知

2023-02-28 16:48   作者:浙江省软件行业协会


各有关单位:

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20〕8号)、《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0号),结合软件技术的发展趋势和软件企业的发展实践,以及软件行业协会服务企业的经验,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制订了《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评估标准》(T/SIA025-2021)对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的业务收入、创新能力、企业资格、质量保证、产品服务、企业诚信、经营环境等提出了要求,对企业的软件开发和服务能力评估过程提出了规范性标准。进一步推动我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强化软件行业自律,促进软件企业能力提升,浙江省软件行业协会将在本省范围内开展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和条件

1浙江省内依法设立的从事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及相关服务的企业。

2符合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评估标准》(T/SIA025-2021)中的软件企业要求,其中包括:

1)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汇算清缴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7%,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金额占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2)汇算清缴年度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或劳务派遣、聘用关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月平均职工人数占企业月平均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0%,研究开发人员月平均数占当年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5%;

3)汇算清缴年度软件产品开发销售及相关信息技术服务(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5% [嵌入式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5%],其中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及相关信息技术服务(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5%[嵌入式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0%]

4)主营业务或主要产品具有专利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属于本企业的知识产权,至少1件拥有浙江省软件行业协会颁发的《软件产品评估证书》;

5)企业具有保证设计产品质量的手段和能力,并建立符合软件工程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提供有效运行的过程文档记录;

6)企业具有与软件开发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以及与所提供服务相关的技术支撑环境

7未发生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严重知识产权侵权。

二、评估流程

评估每月20日受理一批,次月10日-15日期间出证,评估证书有效期1年。

1、材料准备

下载填写《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评估委托书》,并按评估委托书中材料清单及要求准备相关材料。有必要可以联系审核人员审查。

2、网上申报

申请企业登录协会管理平台,填写信息并提交网址:http://hyg.zsia.org/member/system/login)。

3、提交书面材料及交费

将纸质材料提交至协会,并交纳评估费用(见“四、收费标准”)。

4、初审受理

协会对网上申请和纸质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受理。

5、专家评审

协会组织专家对初审通过的评估材料进行复审,有异议的退回或实地评审。

6、公告

对已通过专家评审的企业评估信息上传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双软评估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公告,公告时间5个工作日。

7、制证发证

公告无异议的,在3个工作日内制证发证。

三、评估材料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份数

要求

1

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评估委托书

1

纸质原件,纸质件需按表中要求盖章、签字(下载附件填写)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

纸质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

企业近三年拥有的软件著作权、专利、软件产品证书等自主知识产权证书等有效证明材料(软件产品证书至少要有一个)

信息技术服务类企业需提供委托开发和服务的合同复印件

1

纸质复印件,软件出口占总收入80%以上的企业,可不必提供;

每类证书10份以内的部分提供证书复印件,10份以上部分仅提供证书列表

4

上年度12月份经省、市各级社保部门签章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或结算表

1

社保证明或结算表需交社保部门盖章的原件

5

经具有国家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上年度审计报告(必须含专项审计内容,见附件)或专项审计报告(必须含年度审计里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1

年度审计报告或专项审计报告原件

6

企业生产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证明(包括企业软件开发和信息技术服务支撑环境表)

1

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提供复印件,支撑环境表盖企业公章

7

ISO9000系列或CMM/CMMI等质量管理体系证书,或者提供符合软件工程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说明以及有效运行的过程文档记录等保证产品质量的相关证明材料

1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纸质复印件;相关说明及过程文档记录需加盖企业公章

注:审核人员对材料有疑义的,需按审核人员要求提交其他证明材料,所有材料单面打印。

四、收费标准

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评估费用为3000元(协会会员单位1500元),与申报材料同时交纳。

五、交费方式

汇款时请备注鼓励的软件企业评估+电子邮箱”,邮箱用于接收电子普通发票。

开户名称:浙江省软件行业协会

开户银行:杭州银行西溪支行

银行帐号:77708100115234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作栋(0571-87672634、QQ 1637089910)

葛家莹(0571-87672629、QQ 3606875408)

许晨悦(0571-87672639、QQ 291951300)

E-mail:zsiazzfw@163.com

 址:www.zsia.org

 址: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科技大厦A408室

  编:310012

附件1、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评估标准(T/SIA025-2021).pdf

附件2、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评估委托书.doc

附件3、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评估专项审计报告内容要求.doc

附件4、企业开发环境模板.doc

 

浙江省软件行业协会

2023年2月27日

关于开展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评估工作的通知(浙软协〔2023〕6号).pdf

附件1、T/SIA025-2021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评估标准.pdf

附件2、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评估委托书.doc

附件3、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评估专项审计报告内容要求.doc

附件4、企业开发环境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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