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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杭州市第二批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2011-09-23 08:28   作者: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各区、县(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财政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杭州市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杭信办〔2009〕30号、杭财企〔2009〕366号,以下简称《办法》)和《关于发布2011年杭州市信息产业发展导向目录的通知》(杭信办〔2011〕10号)的规定,现将申报2011年杭州市第二批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项目申报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对企业资质认定、企业创新等方面的奖励;
2.对企业自主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资助。50%; TEXT-ALIGN: left; mso-pagination: widow-orphan; mso-char-indent-count: 2.0" align=left>对《办法》中规定的其他类项目的申报,不在本次申报范围中,相关申报工作,将另行通知。

二、申报条件:
1.奖励类项目申报要符合《办法》中规定的奖励条目;
2.资助类项目的申报既要符合《办法》中规定的资助范围,又要符合《2011年杭州市信息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中所规定的申报范围;
3.申请单位必须是承担组织与实施本专项资金涉及具体项目、活动等的单位;
4.申请材料真实可靠,信誉度高,不弄虚作假;
5.申请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并且,研发项目申报时,前期研发投资额应占计划投资额的30%以上;产业化项目原则上应是本年度已完成的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项目。

三、申报材料:
1.申请奖励时应如实填报和提供以下材料:
(1)杭州市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1);
(2)企业(或事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地税、国税登记证等复印件;
(4)提供申请奖励相关内容的有效凭证复印件,如“双软认定”证书、CMMI评估证书、中国优秀软件产品证书等的复印件;
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除上述材料外,奖励类申报还应提供如下辅助材料:
(1)CMMI评估申请奖励企业还须提供SEI通过审核后的网上有关该企业信息(压缩成16K纸一张);
(2)涉及ISO27001、ISO20000奖励的,须分别提供咨询合同、认证合同复印件;
(3)合同付款发票复印件。
2.申请项目资助时应如实填报和提供以下材料:
(1)杭州市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申请表(附件2);
(2)杭州市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3);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后的单位最近年度会计报表和其他相关财务资料( 最近年度系指项目已完成投资所跨年份,其中新成立单位须提供截止到2011年7月底的公司财务报表 );
(5)地税、国税登记证等的复印件;
(6)项目已完成投资额的财务清单和明细表(详见附件4、5、6、7,未完成项目的截止日期为2011年7月底,完成项目的截止日期为项目实际完成日期。待项目评审后,拟资助的项目需提供已完成投资额的专项审计报告);
(7)企业在原市信息化办公室“网上统计直报”系统中的2011年6月、7月的软件企业统计报表。(未在上述直报系统中上报过报表的企业,请先到www.hangzhouit.gov.cn网站“网上统计直报”栏目注册,开通后,可补报报表)。

四、申报程序:
项目单位将申报材料报经同级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财政局审核同意后上报。

五、申报受理及要求:
请各区县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上报各申报单位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及项目汇总表(资助类项目汇总表格式请见附件8)一份。项目申报截止日期:2011年10月17日,逾期不予受理。
有关项目申报的表格、产业导向目录及《办法》等材料可在www.hangzhouit.gov.cn 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中下载。

六、联系方式: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联系人:刘玉军、方义务;电话:85253265、85253263;地址:密渡桥路70号美都恒升铭楼217室,邮编:310026。
市财政局联系人:傅萌理、孔冬艳,电话:87715137、87819079,地址:杭州市中河中路152号杭州市财税大楼805室,邮编:310009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杭州市第二批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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