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09年市(第十批)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2009-2-24
各有关企业:
根据杭州市经委《杭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评价管理办法》(杭经技术[2007]10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关于开展2009年第十批杭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杭经技术[2009]31号)文件要求,现将2009年杭州市(第十批)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符合《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基本条件的企业技术中心。
二、申报要求及事项:
1、各申请认定企业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填报《杭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和《杭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等相关材料(见附件),对所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于4月20日前将申请材料一式二份(含电子文档一份)报送区办事大厅经济运行窗口或区发改局产业发展科;
2、我局将根据市经委《通知》(杭经技术[2009]31号)的要求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推选出示范作用好、创新能力强、创新成果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候选企业上报市经委。
3、《管理办法》、《通知》及申请认定的相关表格可从杭州市工业经济信息网(网址:www.hzjingwei.gov.cn)下载。
区发改局联系人:赵玉宝、江志平;
联系电话:87702315,87702217;
电子信箱:zhaoyubao@hhtz.gov.cn。
附件:1、《杭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2、《杭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编写提纲
3、杭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
4、相关附件和证明材料
杭州高新区(滨江)发改局
二○○九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