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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2008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

2008-10-16 11:04   作者:

关于认定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242家企业为2008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

浙科发高〔2008〕250号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不发宁波),杭州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省地方税务局直属一分局: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有关规定,现认定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242家企业为2008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3年。

请各地及时通知相关企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税手续,并尽早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附件:浙江省2008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二○○八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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