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家及浙江省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决策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26号)、《浙江省科技成果登记实施细则(修订)》(浙科发成〔2012〕44号),并严格按照《浙江省软件行业协会科学技术成果鉴定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科技评价体系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激发软件领域创新活力,助力我省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浙江省软件行业协会决定开展2026年度软件领域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范围
科技成果鉴定主要针对具有一定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具备科学性、创造性、先进性等属性的软件领域新成果、新技术、新方法、新产品等。具体包括:
(一)基础研究成果:指在软件理论、算法、模型等方面产生的新发现、新观点、新原理等标志性理论成果。
(二)应用研究成果:指具有实践价值的新用途、新功能、新方法、新技术,如特定领域的软件解决方案、核心算法改进等。
(三)技术开发和产业化成果:指具有技术开发和产业化价值的新产品、新系统、新服务等,如基础软件、工业软件、平台软件、行业应用软件等。
二、科技成果鉴定的用途
(一)项目验收与成果登记:作为各级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重要依据,以及进行科技成果登记的关键佐证材料。
(二)奖项申报:作为国家、省、行业等各类科技奖项申报的第三方水平评价。
(三)资质申报:作为首版次软件产品、首台(套)装备、专精特新、小巨人等企业资质申报的支撑材料。
(四)市场推广:构筑技术壁垒,为投标竞标、投融资、成果转化和市场推广提供核心技术实力证明,提升品牌影响力。
三、办理流程
(一)意向确认:由成果完成单位提出鉴定申请,协会确认其项目是否符合受理范围及基本要求。
(二)资料提交:确认鉴定意向后,单位参照材料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协会对鉴定材料的完备性、规范性进行审核。
(三)签订合同:双方确认鉴定意向后,签订《科技成果鉴定委托合同》,明确鉴定内容、双方权利义务、时间安排及费用等事项。
(四)鉴定会议:确认材料符合要求后,协会在5-10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召开鉴定会。
(五)报告出具:鉴定会结束并完善材料后,一般在5-10个工作日内出具《科学技术成果鉴定报告》。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作栋、葛家莹、许晨悦
联系电话:0571-87672634、87672629、87672639
邮箱:zsiazzfw@163.com
网址:www.zsia.org
地址: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科技大厦A408室
附件:
浙江省软件行业协会
2026年3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