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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优秀案例的通知

2020-08-11 11:00   作者:浙江省软件行业协会

各相关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网络安全产业的重要指示精神,促进网络安全教育、技术、产业融合发展,提升网络安全产业发展水平,强化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能力,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网安函[2020]190号)要求,省经信厅开展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优秀案例推荐工作,我协会作为推荐单位,现组织企业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重点方向

(一)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类:5G网络安全、工业互联网安全、车联网安全、智慧城市安全、大数据安全、物联网安全、人工智能安全、区块链安全、商用密码应用、电信网络诈骗防范治理。

(二)网络安全公共服务类:安全防护、安全运营、威胁情报、安全培训。

(三)网络安全“高精尖”技术创新平台类:面向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类、网络安全公共服务类重点方向,以及拟态防御、可信计算、零信任、安全智能编排等前沿性、创新性、先导性的重大网络安全技术理念,汇聚产学研用等创新资源,具备核心技术攻关、产业化应用推广等关键环节协同创新环境和载体的网络安全技术创新或试点示范区。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第一类、第二类主要包括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医疗、智能制造、航空航天、电子政务等行业和领域的企事业单位,以及为其提供网络安全技术、产品和服务的企事业单位等;申报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中央企业所属下级单位、子公司可作为独立申报主体。第三类主要包括技术创新或试点示范区运营、管理机构。

(二)申报对象。第一类、第二类包括围绕新型基础设施典型应用场景,支撑本单位或用户建设的网络安全技术系统或平台。第三类包括地市级及以上各类技术创新或试点示范区。

(三)遴选要素。主要包括创新性、先进性、实用性、可推广性。优先推荐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龙头企业复工复产、产业链供应链护链保供、网络安全保障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的项目和区域优势明显、产业基础良好、政策制度完善、创新要素聚集的创新平台。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中小微企业的项目。

三、截止时间

请有关单位于8月14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我协会。

四、材料要求

申报主体需提交2020年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申报书(见附件)一式四份,同时通过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管理系统在线申报电子版(网址:https://sdsf.mii-aqfh.cn),纸质材料应与电子版保持一致。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旦、李潇

电话:0571-88473227/87672630    

邮箱:xh3227@vip.163.com

地址: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科技大厦A408


附件1.关于推荐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优秀案例的通知.pdf

附件2.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3.2020年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申报书.doc


浙江省软件行业协会

2020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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