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国税《关于生产销售软件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浙国税流〔2006〕2号)的要求,浙江省信息产业厅根据《浙江省软件产品类别界定办法》(浙信信〔2006〕14号),对浙江浙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浙科税银库一体化软件系统 V1.2”等4个已登记的软件产品类别进行了界定,现将第十三批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界定为独立软件的产品如与外购软硬件集成销售,或与自产硬件、外购软硬件组合销售时,应按系统集成软件或组合式软件计算方法,在财务上分开核算。
附件:浙江省第十三批软件产品界定名单 (共4个)
浙江省软件行业协会
2007年6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