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经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授权,我协会组织推荐“2016年度浙江省优秀工业新产品(新技术)”项目。根据《浙江省优秀工业新产品、新技术评定办法》(浙经信技术[2010]213号)、《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浙江省优秀工业新产品(新技术)的通知》(浙经信技术〔2015〕367号)的有关规定,现对2016年度浙江省优秀工业新产品(新技术)的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推荐浙江省优秀工业新产品(新技术)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浙江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二)推荐的新产品(新技术)应是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或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研发的新产品(新技术),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我省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发展重点和新兴产业培育重点,具体参照《2016年度浙江省优秀工业新产品(新技术)评选重点领域》(附件1)。对于推进我省历史经典产业发展,提升产业附加值的新产品(新技术)也可予以支持。
(三)推荐的新产品(新技术)应在2013年始至2015年9月30日前通过浙江省省级以上鉴定(验收),已连续生产运行或使用一年以上且投产销售,其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以上,并在2014年度内实现利税300万元以上。
(四)属《评定办法》第四条的,不予推荐。
二、推荐程序
申请单位向我协会提出申请,同时网上申报,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协会初审并择优推荐报送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三、推荐要求
(一)省优秀工业新产品(新技术)申报采用网上申报系统(网址http://wsbs.zjjxw.gov.cn/technique/login.htm)。申报项目材料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项目鉴定(验收)材料(必须含技术水平鉴定结论)、主要研发人员、2014年度企业财务报表或当地财税部门出具的企业财务证明(针对无法提供年度财务审计报表的企业)、申报承诺书及其它相关的证明材料(如专利受理或授权书等),具体详见网络申请表单。主要研发人员(每项不多于7位)必须和项目鉴定(验收)资料中的研发人员一致。如实填写申报新产品(新技术)的2014年度内销售收入、利税等经济效益指标,不得弄虚作假。产品通过初选后,将要求企业提供该产品(技术)的单项经济效益审计报告。
(二)网上提交的材料无需报送纸质材料,协会截止日期为2015年9月29日,逾期不予推荐。
四、联系方式:
浙江省软件行业协会
电 话:0571-88473227、87672630
传 真:0571-88473228
联系人:谢海生、祝敏琦
邮 箱:xh3227@vip.163.com
附件1:2016年度浙江省优秀工业新产品(新技术)评选重点领域.doc
附件2:授权推荐申报2016年度浙江省优秀工业新产品(新技术)行业协会名单.doc
附件3:评审办法.doc
浙江省软件行业协会
2015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