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国税《关于生产销售软件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浙国税流〔2006〕2号)的要求,浙江省信息产业厅根据《浙江省软件产品类别界定办法》(浙信信〔2006〕14号),对第六批软件产品33个已登记的软件产品类别进行了界定,现将第六批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界定为独立软件的产品如与外购软硬件集成销售,或与自产硬件、外购软硬件组合销售时,应按系统集成软件或组合式软件计算方法,在财务上分开核算。
附件:软件产品界定名单(第六批,共33个)
浙江省第六批软件产品类别界定结果通告
2006-11-06 12:31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