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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支持科技创新减免税1400多亿元

2016-02-01 17:20   作者: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引领作用。近年来,国家出台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从科技创新的各个角度、各个环节有针对性地给予扶持鼓励,含金量很高。
  在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发展方面,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于引领新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减免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2015年,31000户高新技术企业减征企业所得税1000多亿元,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300多亿元,合计减免税1300多亿元。
  在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和科技成果转化力度方面,一是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即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二是研发设备加速折旧政策,即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2014年10月和2015年9月,进一步放宽了研发设备加速折旧的条件,并对生物药品制造等10个行业购进固定资产实行了更加优惠的加速折旧政策;三是科技成果转化减免税政策,即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行为,免征增值税。居民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015年,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减税100多亿元,科技成果转化免征增值税72亿元。
  上述两方面促进创新税收政策,2015年共计减免税约1400多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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