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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2015-12-10 11:35   作者:浙江省软件行业协会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明确对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全部取消审批,一律实行事后备案管理,并精简备案材料。国家税务总局官方网站同时刊发了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其中附件1《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管理目录(2015年版)》第46项明确指出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所需备案资料为:1、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2、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已经认定的单位提交)。


详情参见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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